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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皖注协函[2016]1号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银行授信、评级等特殊目的审计项目的执业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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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文件编号: 皖注协函[2016]1号
文件名: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皖注协函[2016]1号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银行授信、评级等特殊目的审计项目的执业风险提示
发文日期: 2016-02-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银行授信、评级等特殊目的审计项目的执业风险提示
皖注协函[2016]1号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银行授信、评级等特殊目的审计项目的执业风险提示
  皖注协函[2016]1号
  全文有效
  2016-2-3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促进事务所规范执业,防范执业风险,现就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的银行授信、评级等特殊目的审计项目提请各事务所注意:
  1.谨慎承接银行授信、评级等特殊目的审计项目。在承接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客户的诚信、经营风险和财务状况,考虑自身是否具备执行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应当按照准则要求,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关注重大风险领域。在此基础上,合理设计并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
  2.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审计风险管控,恪守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恰当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3.审慎应对委托方或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在企业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加盖事务所公章及出具中介机构核实单等要求。特别是在审计报告发出后委托方或被审计单位又另行提出此类要求时,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将相关资料与已审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认真核对,防止相关内容被篡改,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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