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148
  • Tax100会员 33460
查看: 906|回复: 0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甬地税征〔2001〕89号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334
2020-7-18 11: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甬地税征〔2001〕89号
文件名: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甬地税征〔2001〕89号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1-06-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甬地税征〔2001〕89号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甬地税征〔2001〕89号
  全文有效
  2001.6.11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市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5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市局以前下发的文件中与新《征管法》规定有抵触或不一致的,均应按照新《征管法》规定严格执行。
  二、新《征管法》中所涉及的税务文书,在国家税务总局未发文明确之前,我市暂保留原格式,相应条款由各地根据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修改。
  三、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市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