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15
  • Tax100会员 33133
查看: 648|回复: 0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征收排污费暂行规定》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334
2020-7-18 11: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件编号: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文件名: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征收排污费暂行规定》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发文日期: 2004-03-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征收排污费暂行规定》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征收排污费暂行规定》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全文有效
  2004-3-29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征收排污费暂行规定〉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04年3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4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法规:
  (一)《浙江省征收排污费暂行规定》(1982年6月7日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7年11月12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征收排污费和罚款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正)。
  (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1983年12月26日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浙江省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条例》(1995年11月3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