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41
  • Tax100会员 33186
查看: 429|回复: 0

山东省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实施情况调查及修订意见征集的通知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0-7-17 12: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山东省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山东省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实施情况调查及修订意见征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7-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东省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实施情况调查及修订意见征集的通知的通知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实施情况调查及修订意见征集的通知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3年7月11日
  各区县(高新区)安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市直管危险化学品、矿山企业:
  现将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实施情况调查及修订意见征集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高新区)安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负责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含所属行业企业应急救援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调查表统计汇总,以及对《优惠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征集汇总。市直管危险化学品、矿山企业负责本企业调查表和修订意见的汇总。
  二、请各区县局和有关直管企业将调查汇总表和《优惠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于7月15日前报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2306713,电子邮箱:zbajfgk@126.com)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实施情况调查及修订意见征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实施情况调查及修订意见征集的通知》(财务函[2013]88号)文件转发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含有所属行业企业应急救援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调查表(见财务函[2013]88号附件1)统计汇总,负责对《优惠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财务函[2013]88号附件2)修订意见的征集汇总。
  二、调查表及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13年7月17日前,书面反馈省局政法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邮箱:zfc6062546@163.com)。
  三、本通知附件可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首页网上政务“财务公开”板块的通知公告栏目内下载。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7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实施情况调查及修订意见征集的通知
  财务函[2013]88号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以下简称《优惠目录(2008年版)》)施行以来,对于相关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经商财政部,需对2008年以来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并再次征集优惠目录修订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优惠目录(2008年版)》实施情况
  对《优惠目录(2008年版)》中涉及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路、铁路、民航等行业企业,2008年至2012年购置《优惠目录(2008年版)》中设备的资金投入、享受所得税抵免优惠情况。
  (二)针对企业在执行《优惠目录(2008年版)》过程中存在问题,结合《优惠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提出修订完善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路、铁路、民航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含所属行业企业应急救援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统计汇总,负责对《优惠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征集汇总。
  (二)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调查表统计汇总,负责对《优惠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煤矿和应急救援设备类中涉及煤矿部分修订意见的征集汇总。
  (三)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征集汇总。
  (四)各中央管理企业按属地原则向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并负责与本企业相关的《优惠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征集汇总。
  三、其他事项
  (一)调查表及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13年7月19日前,书面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财务司),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邮箱:caiwusi2@chinasafety.gov.cn)。
  (二)本通知及附件可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首页网上政务“财务公开”板块的通知公告栏目内下载。
  联系人:许太谊 刘艳军;电话:010-64463242、64463486 ;传真:6446312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务司
  2013年6月6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