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全市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全市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5-3-13
各区县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上郭树清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的工作要求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部门配合联合开展以地控税 以税节地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地税发[2013]29号)精神,进一步强化部门配合,深化信息共享应用,充分发挥“以地控税以税节地”作用,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控管水平,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市“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建立
市地税局、市国土局建立全市“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总召集人,市地税局、市国土局有关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地税局税管一科、信息中心、征管科、税源管理科,市国土局地籍科、测绘科、监管科、信息中心等负责人担任成员。市地税局税管一科和市国土局地籍科为工作牵头联系科室。各成员在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理顺部门协作机制,解决信息共享及协作配合中遇到的政策性、技术性等问题,推动全市“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及议事规则
(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部门配合联合开展以地控税 以税节地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59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部门配合,研究部署全市“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
(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议定重要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和沟通,督促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抓好落实。
(三)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共同争取财政资金用于工作开展、软件开发维护、数据整理、业务培训等,并形成常态化的经费保障方式;地税部门负责将税收征管和稽查中发现的纳税人未批先占、私改用途等违法用地信息以及其他土地管理所需的涉税信息提供给国土部门,国土部门用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国土部门负责将最新的土地调查信息和土地登记信息提供给地税部门,地税部门用以加强税收征管,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成员单位需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应提前一周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同意后列入会议议题。
(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有关工作意见和事项,以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落实。
三、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王建中市地税局局长
孙中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召 集 人:
赵德森 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兴忠 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
成员:
龚德志 市地税局税管一科副科长
马路军 市地税局信息中心主任
岳唯光 市地税局征管科科长
宗天民 市地税局税源管理科科长
王勇市 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
杨玉江 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科科员
吕兆建 市国土资源局监管科科长
田宝刚 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主任
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税管一科,成员名单附后。负责联席会议日程工作事务的处理,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协调调度督导相关工作,按总召集人、召集人的要求负责做好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完成总召集人、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附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13日
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主任:
龚德志 市地税局税管一科 3197031
王 勇 市国土局地籍科 2776087
成员:
巩慈贤 市地税局税管一科 3197158
刘奉贤 市地税局信息中心 3197077
徐鸿涛 市地税局征管科 3197050
隋同兵 市地税局税源管理科 3197168
范美荣 市国土局地籍科 2771673
杨玉江 市国土局测绘科 2771064
吕兆建 市国土局监管科 2772036
吴建廷 市国土局信息中心 2771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