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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桂财税[2014]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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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文件编号: 桂财税[2014]20号
文件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桂财税[2014]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14-09-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批复
桂财税[2014]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批复
  桂财税[2014]20号
  2014-9-5
  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你会报来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规定的条件,同意确认你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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