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84
  • Tax100会员 28002
查看: 578|回复: 0

盐城市地方税务局 盐地税发(2010)16号 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222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222
2020-7-13 10: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盐城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盐地税发(2010)16号
文件名: 盐城市地方税务局 盐地税发(2010)16号 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3-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盐城市地方税务局
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盐地税发(2010)16号

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盐地税发(2010)16号
  全文有效
  2010.03.03
  各县(市)及盐都地方税务局,市局稽查局、纳税服务中心、五分局:
  根据《关于盐城市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批复》(苏地税函[2010]56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住宅(不含普通标准住宅),按2%的预征率实行预征。
  二、营业用房、写字楼、高级公寓、度假村、别墅及其他非普通住宅等,按3%的预征率实行预征。
  三、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既开发建造普通住宅,又开发建造其他类型商品房的,其销售收入应分别核算,否则从高按3%的预征率实行预征。
  四、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