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98
  • Tax100会员 33647
查看: 749|回复: 0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国税四[2000]3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河南省建筑安装企业和成建制建筑劳务队伍来沪经营税收管理问题的复函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7-10 11: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国税四[2000]3号
文件名: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国税四[2000]3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河南省建筑安装企业和成建制建筑劳务队伍来沪经营税收管理问题的复函
发文日期: 2000-02-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河南省建筑安装企业和成建制建筑劳务队伍来沪经营税收管理问题的复函
沪国税四[2000]3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河南省建筑安装企业和成建制建筑劳务队伍来沪经营税收管理问题的复函
  沪国税四[2000]3号
  全文有效
  2000年2月25日
  你局《关于我省建筑安装企业和成建制建筑劳务队伍进沪经营税收管理问题的函》(豫地税函[2000]15号)收希。经研究,同意自2000年1月1日起,凡河南省建筑安装企业在沪承接建筑工程项目的,其《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由河南省建设厅驻上海建筑管理处统一开具,并加盖“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专用章”及“河南省建设厅驻上海建筑管理处外经证专用章”等(样式附后),我市税务机关将据此进行税务管理。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