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46
  • Tax100会员 33515
查看: 529|回复: 0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流[2003]152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7-10 11: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国税流[2003]152号
文件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流[2003]152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01-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2003]152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2003]152号
  全文有效
  2004年1月5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国税发[2003]1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补充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饲料生产企业饲料产品的免税审批由各主管税务机关直接进行,不再执行市局沪税流[2001]359号文中关于饲料生产企业生产的五大类饲料产品免税审批程序中需上报市局的有关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