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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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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18-07-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7.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成立。为确保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月20日起以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名义开展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原株洲市荷塘区国家税务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停止使用的行政、业务印章名称见附件)。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7月20日起,原株洲市荷塘区国家税务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继续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三、原株洲市荷塘区国家税务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地方税务局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按照上级税务机关关于税务机构改革的规定执行。
  四、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需要向原株洲市荷塘区国家税务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地方税务局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规定需要在原株洲市荷塘区国家税务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五、7月20日起,办公地址调整为:
  1.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办公地址为株洲市荷塘区文化巷36号,邮编:412000,联系电话:22676596。
  2.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税务路办公区办公地址为株洲市荷塘区税务路68号,邮编:412000,联系电话:22511668。
  3.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株洲市荷塘区税务路68号,邮编412000,联系电话:22511699。
  4.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株洲市荷塘区税务路68号,邮编412000,联系电话:22519768。
  5.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株洲市荷塘区税务路68号,邮编412000,联系电话:22511672。
  6.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株洲市荷塘区税务路68号,邮编412000,联系电话:22511641。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停止使用的行政业务印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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