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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0320 金、银币及摆件是否属于金银珠宝首饰范畴?是否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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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8 11: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银币及摆件是否属于金银珠宝首饰范畴?是否征收消费税?
[案例]13000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9号)规定: “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规定: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1、金银珠宝首饰包括: 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 根据上述规定,用金、银制成的金、银币及摆件不应征收消费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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