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079
  • Tax100会员 33175
查看: 802|回复: 0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豫财办税[2007] 8号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凝灰岩资源税的通知

9904

主题

9905

帖子

994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40
2020-7-8 11: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豫财办税[2007] 8号
文件名: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豫财办税[2007] 8号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凝灰岩资源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6-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凝灰岩资源税的通知
豫财办税[2007] 8号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凝灰岩资源税的通知
  豫财办税[2007] 8号
  全文有效
  各省辖市 有关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和省人民政府豫政文[1995]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部分矿产品开采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开采凝灰岩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从2007年7月1日起征收资源税。其征税范围和单位税额标准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矿产品单位税额标准、征税范围明细表
  税 目 单位税额 (元/吨) 税目注释 其他非金属矿产品
  凝 灰 岩 3元/吨
  凝灰岩属火山喷发沉积形成的硅铝酸盐矿物,其主要成分是三氧化二铁、二氧化钠、氧化铝、氧化钙、氧化镁等,主要应用于建材、水泥活性混合材料原料、生产建筑陶瓷、日用陶瓷、玻璃节碱原料,以及饲料加工等行业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