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资源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豫地税发[1997]208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资源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豫地税发[1997]208号
全文有效
1997-10-07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资源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给省局。本办法中所涉及的《资源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资源税减免税调查报告表》、《减免(退)税批准通知书》的格式、印制,按省局豫地税发[1997]185号《关于印制税收征管“表、证、单、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附件: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资源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