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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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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豫地税发[1997]208号 |
文件名: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豫地税发[1997]208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资源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1997-10-07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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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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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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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资源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豫地税发[1997]208号
全文有效
1997-10-07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资源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给省局。本办法中所涉及的《资源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资源税减免税调查报告表》、《减免(退)税批准通知书》的格式、印制,按省局豫地税发[1997]185号《关于印制税收征管“表、证、单、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附件: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资源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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