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79
  • Tax100会员 33203
查看: 699|回复: 0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豫地税函[2009]第371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按照减免税审批时限规定审批减免税的通知

9904

主题

9905

帖子

994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40
2020-7-8 11: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豫地税函[2009]第371号
文件名: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豫地税函[2009]第371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按照减免税审批时限规定审批减免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9-11-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按照减免税审批时限规定审批减免税的通知
豫地税函[2009]第371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按照减免税审批时限规定审批减免税的通知
  豫地税函[2009]第371号
  全文有效
  2009年11月17日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各扩权县(市)地方税务局:
  近日,省局在接受省政府“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行政审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部分省辖市地税局上报省局审批的减免税资料中,《营业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显示,县(市)级税务局审批(核)时间、省辖市级税务局审批时间超过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减免税受理审批时限规定。对此,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级税务机关在今后减免税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减免税权限、减免税审批时限审批减免税,确保纳税人申请期限与各级税务机关审批期限符合法定时限。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