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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申报附报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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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文件名: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申报附报资料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5-11-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申报附报资料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申报附报资料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全文有效
  2015年11月23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税总发[2014]1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统一纳税申报表后续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发[2015]114号)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地税纳税服务规范(2.2版)>的通知 》(浙地税发[2015]45号)的要求,我局对《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附报资料》和《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附报资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申报附报资料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2012年第14号公告)予以废止。
  本公告自2015年12月23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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