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试行办税服务厅业务全面网上预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试行办税服务厅业务全面网上预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5.30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厅工作流程,引导纳税人错峰办税,合理使用办税服务资源,减少办税等候时间,实现纳税人办税体验和办税服务质效的双提升,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决定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大亚湾区”)办税服务厅实施试点,从2019年6月1日起,在大亚湾区办税服务厅试行全面网上预约办理服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全预约基本原则
全预约服务是指纳税人到大亚湾区办税服务厅办理属于全面预约业务范围内的业务,需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进行提前预约,对未能提前预约的纳税人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派号。
二、全预约的业务范围
大亚湾区办税服务厅推行全面预约的业务范围包括:办税服务厅全部业务。
三、全面预约的规则
(一)预约途径
包括微信预约、网上预约、现场预约:
1.微信预约路径: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个人业务—“预约办税”—填写经办人相关信息—选择“个人办税”或“企业办税”—“选择地市”—“按厅预约”选择所要预约的办税服务厅和业务类别、时间段进行预约。
2.网上预约路径: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选择“纳税服务”—进入“预约办税”栏目,进行预约。
3.现场预约:纳税人到现场后,办税服务厅导税人员指引纳税人进行网上预约或微信预约后在预约时段取号进行办理。
(二)特殊现场取号情况
对于老年人等不方便操作预约系统或较难获知预约服务信息的人员,大亚湾区办税服务厅导税人员应协助其办理现场预约。同时,对于纳税信用评价3A纳税人,及老、弱、病、残、孕等应予照顾的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三)预约服务具体规则
1.纳税人可提前1-5天进行预约,若当天有剩余预约号,纳税人可预约当天的号。
2.每1个预约号只允许1户纳税人办理已预约的业务,如需办理多户纳税人业务,需按户按业务预约。
3.每户纳税人1个预约号可办理该纳税人名下的多项业务,若其名下的多项业务有不属于“一窗通办”业务范围的,大亚湾区办税服务厅应通过内部转办等方式进行处理,避免纳税人多次预约取号。
4.纳税人应凭有效身份证件预约办税,预约成功后该身份证号码将作为在大亚湾区办税服务厅领取对应预约号的唯一凭证。
5.纳税人填写的预约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办理业务请带齐所需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将影响业务办理。
6.纳税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大亚湾区办税服务厅,由工作人员预审后方能领取预约号,纳税人须于预约时间段结束前15分钟到达现场取号,纳税人超时到达现场在15分钟以内的,允许纳税人取号,但需办理完该时段已取号的预约人业务后再办理其业务。对超时15分钟以上未到场的,视为纳税人主动放弃预约服务。
7.对已预约办税(费)的纳税人,大亚湾区办税服务厅不得无故单方解除预约办税服务。因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解除预约的,办税服务厅应主动与纳税人协商解决,并重新安排预约办税时间。
8. 已预约办税(费)的纳税人如无法前往大亚湾区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提前通过“我的预约”功能取消该次预约。超过预约时间未取号将被视为失约。三次失约的纳税人将被纳入“失信名单”,自失信之日起30日内无法预约。
9.每月23日下午(大亚湾区办税服务厅集中学习时间,节假日顺延)全部业务不可预约。
感谢广大纳税人的大力支持,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高效、有序的办税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