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扣缴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扣缴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全文有效
2019.5.30
2019年1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代征,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保险费征缴工作,经研究决定,延长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扣缴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
为确保广大参保人能及时缴交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广大参保家庭自查自己参保登记的银行账户是否已成功扣缴,还没有成功扣缴的参保家庭,请确保参保登记的银行账户余额足额,等待下次扣缴,或到参保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