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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理条件
1.1 法定工作年龄内(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
1.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户籍的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在职职工。
1.3员工在广州市如有过参保记录,上家单位需已办理减员。
注:广州市各区的社保增员(含新参、转入操作方法一致)
2 办理材料
2.1 正常情况,广州地区社保增员在地税网上直接进行操作,只需要录入参保人基础信息提交即可,无需提交材料。
2.2 如出现地税无法增员的情况,需要去地税局前台做社保增员(地税网上无法增员的原因一般是地税社保系统不能识别员工身份信息,或系统中员工身份信息有误,或员工有变更身份信息不能识别的情况)
材料
属地化名称
规格
时效
介质
样式
来源
要求
备注
参保人二代身
份证复印件
A4,原件1:1比例
有效期内
纸质
一式一份
参保人
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空白处加盖单位公章
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申报当月内
纸质
一式一份
参保单位
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基础信息
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户口性质、本次参保日期、申报工资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A4横向打印
申报当月内
纸质
一式二份
参保单位
左下角填报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地税局盖章后返一份作为回单
户口簿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A4,原件1:1比例
纸质
一式一份
参保人
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空白处加盖单位公章
3 操作步骤
3.1 参保人员增员首先直接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在网上办理参保人员增加申报;
3.2 提示申报成功后,每月25日前在地税网上操作申报和扣费;
3.3 如遇特殊情况,携带办理材料中2.2中所有资料前往单位所在区地税前台办理参保人员增加。增加成功后统一每月25日前在地税网上操作申报和扣款
4 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
4.1 网上申报时间和要求
4.1.1 网上申报时间:每月1-25日
4.2 现场办理时间和要求
区县
办理地点
办理窗口/柜台
工作时间
网址
备注
天河区
各中心详见备注
天河区员村地税局二楼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30 下午:14:00-17:30
https://gz.gdltax.gov.cn/gztax/index.shtml
1、员村地税局
2、珠江新城地税局
5 参保反馈
5.1 临时社保卡:广州市无。
5.2 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广州新参保人员参保成功后次月自动制卡(社保卡和医保卡随机发放),三个月内由银行通知单位领卡。收到银行通知领取社保卡后将及时确认邮寄信息并寄送到参保人。
6 注意事项
6.1 地税网上增员时用工形式统一为合同,人员类别统一为工人,人员状态统一为在职;
6.2 地税网上增员时缴费工资统一为整数且不带任何小数点包括.00(批量和单个增员)
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3月19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1998年9月18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
[3]《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05年1月5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
[4]《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2015年07月01日 穗府令〔2015〕第123号)
[5]《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08年09月01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
[6]《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200年2月17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7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8]《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02年7月25日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9]《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08年09月01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
[10]《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保部令第16号)
[11]《关于做好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3号)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材料审核模板
图A.1 职工参保登记流程图
图A.2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图A.3参保人劳动合同
图A.4 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规格及盖章要求
图A.5 参保人员户口本复印件规格及盖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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