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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推广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有关问题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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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推广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有关问题的温馨提示
发文日期: 2019-12-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推广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有关问题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推广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有关问题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全文有效
  2019.12.10
  一、标准版出口退税申报功能于12月10日上线。惠州市所有出口退(免)税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出口退税申报。
  二、出口退(免)税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时,申报所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进货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出口数据由企业自行收集。
  三、出口退(免)税企业请自行下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介绍》(附件1) 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宣讲培训资料》(附件2),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应用学习。出口退(免)企业在使用标准版出口退税申报功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向商务局、口岸办或主管税务机关反馈,寻求解决的办法。
  附件1: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介绍
  附件2:出口退税(外贸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宣讲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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