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4582
  • Tax100会员 33222
查看: 894|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使用电子办税渠道领用发票的温馨提示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7-6 12: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使用电子办税渠道领用发票的温馨提示
发文日期: 2020-01-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本帖最后由 李威03 于 2020-8-4 18:24 编辑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使用电子办税渠道领用发票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使用电子办税渠道领用发票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29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广东省内各办税服务厅将于2020年2月3日起正常对外服务。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请需要领用发票的广大纳税人,尽量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含广东税务手机app)、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的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为:https://www.etax-gd.gov.cn/
  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以企业身份进入,依次点击“我要办税” --> “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可以在线申领发票。如下图:


  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领发票的详细操作指引可点击以下链接,手把手教您!
  《在网上如何申领增值税发票呢?手把手教您!》
  另外,扫描二维码关注“广东税务”公众号:

  点击“微办税”--> “增值税和发票等业务” --> “企业进入”--> “发票领用”,也可以在线申领发票。如下图:

  再次温馨提示:为最大程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交叉感染风险,请您尽量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含广东税务手机app)、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事宜。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工作日期间,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