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92
  • Tax100会员 33116
查看: 738|回复: 0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沪财税[2015]95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关于本市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7-6 11: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文件编号: 沪财税[2015]95号
文件名: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沪财税[2015]95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关于本市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12-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关于本市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沪财税[2015]95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关于本市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沪财税[2015]95号
  全文有效
  2015年12月17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关于本市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沪财税[2011]97号)经评估继续有效,请按照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