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 |
发文单位: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厦国税函[2014]36号 |
文件名: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国税函[2014]36号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便民办税春风活动”促进外贸出口发展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4-04-15 |
政策解读: |
- |
备注: |
- |
纵横四海点评: |
-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便民办税春风活动”促进外贸出口发展的通知
厦国税函[2014]36号
全文有效
2014-04-15
各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最大限度便利出口企业,加快出口退税办理,促进我市外贸出口发展,结合我市出口退税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速政策服务
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媒体以及召开企业座谈会、政策培训会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畅通税企沟通渠道,为出口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出口退税新政新规,用足用好政策提供方便,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考核
加强对出口退税各业务环节工作流转、审核审批进度的实时监控,确保正常单证在15个工作日内审结办退,加快外贸出口退税办退速度,保证及时足额退税。
三、深入研究函调工作问题
做好函调效果评估,进一步规范出口退税函调发起,总结经验,调整思路,改进方法,提高函查针对性、准确率,减少盲目性,平衡好出口退税函调与出口退税审核效率矛盾,切实发挥好出口退税函调在防范骗税的屏障作用。
四、调整外贸企业申报要求
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日期滞后于报关出口日期的出口货物,取消提供补充申报材料单独申报规定。加快外贸单证回笼,促进退税申报提速。
五、提速出口退税认定、变更及证明开具审批
能当场办结的即时办结,不能即时办结的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整合出口退税相关证明开具管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涉税证明实行申报柜台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方便企业办事。
六、优化退税查询服务
进一步完善查询系统功能,增加出口退税单证函调查询内容,从申报受理、审核审批、函调流转、退库办理提供全流程查询,方便出口企业了解退税单证审批进度和退库情况,使退税资金的回笼和使用可预知,可计划。
七、继续推行分类管理
对重点帮扶企业,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实施政策帮扶。提供出口退税政策辅导、咨询多层次对口一站式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同等优先,了解出口退税方面的具体需求,及时帮助企业化解难题。对信得过的正常企业,严格控制函查,切实加快退税审核进度。继续落实重点出口企业帮扶机制,适时增加重点帮扶对象,优先考虑重点出口行业的“一对一”重点企业,在出口退税上给予便利。
八、进一步规范进户执法行为
取消出口退税特别关注信息审核和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生产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的进户实地核查,减轻出口企业负担。改进新办出口企业、休眠重启企业、集中迁移企业的监管要求,从逐户实地查看调整为各区局统筹安排进行。
九、加快稽查办案进度
集中力量清理审结稽查案件,对于涉案企业及时给予定性定案,对于骗税企业及时移送法办,加速涉案税款处置,盘活退税资金的周转使用。
十、加强预警评估与风险管理
实行定期预警和专项预警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对重点出口企业主动提醒,帮助企业防范、规避经营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