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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关于下放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权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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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关于下放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权限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9-11-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关于下放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权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关于下放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权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1.21
  为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加快出口退(免)税进度,加强出口企业征退税衔接,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现就下放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权限公告如下:
  一、下放时间安排
  自2019年12月1日起,将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权按照属地原则下放至各县(市、区)税务局。
  二、业务办理范围
  外贸企业应自出口退(免)税管理权下放之日起向承接管理权限的县(市、区)税务局申请办理以下业务:
  (一)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及撤回;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
  (三)出口退(免)税证明类业务;
  (四)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级别调整申请;
  (五)出口退(免)税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三、业务受理截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受理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涉税业务截至2019年11月30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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