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工作流程》的通知
契税减(免)退税审批和不征收确认
辽宁省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契税减(免)退税审批和不征收确认工作流程》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09年1月6日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契税减(免)退税审批和不征收确认工作,统一全市工作流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辽宁省耕地占用税 契税减免申报管理办法》(辽地税发[2004]102号)以及《耕契两税职能划转业务工作衔接方案》的规定,市局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了《沈阳市契税减(免)退税审批和不征收确认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沈阳市契税减(免)退税审批和不征收确认工作流程
2.契税政策速查表
3.契税工作审批流程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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