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23
  • Tax100会员 33181
查看: 883|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云闪付APP和微信支付进行税(费)缴纳实际业务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89
2020-6-29 10: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云闪付APP和微信支付进行税(费)缴纳实际业务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12-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云闪付APP和微信支付进行税(费)缴纳实际业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云闪付APP和微信支付进行税(费)缴纳实际业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12.29
  各相关纳税人:
  我省作为全国第三方支付试点省份,积极配合税务总局、银联、网联完成云闪付APP、微信支付业务测试和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云闪付APP和微信支付在金税三期及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运行平稳。
  纳税人可在福建(不含厦门)各办税服务大厅和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使用云闪付APP和微信支付进行二维码扫码税款缴纳。
  二维码扫码支付税款具体限额由各商业银行确认。
  特此通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