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12
  • Tax100会员 27979
查看: 517|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关于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说明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8075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075
2020-6-29 10: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关于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说明
发文日期: 2019-05-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关于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关于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5.24
  近日,我市网上出现部分 “我市二手房交易新政”的不实传闻,现特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市个人二手房交易的相关税费政策并未调整。个人所得税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3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对纳税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据实征收;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采取核定征收。网上关于“取消以契税发票来认定满两年”等传闻不实,请广大纳税人不要误解误传。感谢广大纳税人对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