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3462
  • Tax100会员 34085
查看: 905|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5〕98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惠州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6-28 11: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0000000002010102724505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5〕980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5〕98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惠州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5-10-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惠州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980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惠州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申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5〕2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惠州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是1999年在惠州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锂离子系列电池、碱性电池及应用产品,其主导产品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新能源与高效节能”中“锂离子电池”(序号:07010806)产品范围。该公司2005年被广东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规定,同意惠州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从2005年度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