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58
  • Tax100会员 27984
查看: 773|回复: 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的公告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216
2020-6-25 10: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art/2012/12/21/art_1053_11577.html?xxgktype=1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4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2-12-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4号

为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需要,现就税务机关出具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申请表的修改问题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22号)的附件1即《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中的“本次付汇金额涉税情况”中增加“已缴纳增值税”和“增值税税率”两栏,详见附件。

附件: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12月6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相关政策解读



点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4号  发表于 2021-3-5 11: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