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77
  • Tax100会员 27987
查看: 411|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的公告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5121
2020-6-28 10: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ssxd//201212/t401368.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4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2-12-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4号


   
    为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需要,现就税务机关出具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申请表的修改问题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22号)的附件1即《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中的“本次付汇金额涉税情况”中增加“已缴纳增值税”和“增值税税率”两栏,详见附件。
  附件: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12月6日






附件: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