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73
  • Tax100会员 33536
查看: 745|回复: 0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6-25 11: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0000000002010102726156
发文单位: 国务院
文件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
文件名: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
发文日期: 2008-12-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

1951年8月8日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1987年2月6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24日交通部、财政部发布的《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征收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
1992年5月15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8月4日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发布的《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

总理 温家宝
2008年12月31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