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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20号 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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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jckss//200206/t285188.html
发文单位: 海关总署
文件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20号
文件名: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20号 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
发文日期: 2001-12-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海关总署
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20号


   
  《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已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对2002年1月1日前已携运或邮递进境、1月1日后办理海关征税手续的物品,按2002年税率执行。
附件: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

附件:
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
┏━━┯━━━━━━━━━━━━━━━━━━━┯━━━━━━━┓
┃税号│ 物品名称 │ 2002年税率 ┃
┠──┼───────────────────┼───────┨
┃1 │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 10% ┃
┃ │版录音带、录像带 │ ┃
┠──┼───────────────────┼───────┨
┃ │ │ ┃
┠──┼───────────────────┼───────┨
┃ │金、银及其制品 │ ┃
┠──┼───────────────────┼───────┨
┃ │ │ ┃
┠──┼───────────────────┼───────┨
┃ │食品、饮料 │ ┃
┠──┼───────────────────┼───────┨
┃ │ │ ┃
┠──┼───────────────────┼───────┨
┃ │本表2、3税号及备注中所不包含的其他商品│ ┃
┠──┼───────────────────┼───────┨
┃2 │纺织品及其制成品 │ 20% ┃
┠──┼───────────────────┼───────┨
┃ │ │ ┃
┠──┼───────────────────┼───────┨
┃ │化妆品 │ ┃
┠──┼───────────────────┼───────┨
┃ │ │ ┃
┠──┼───────────────────┼───────┨
┃ │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 │ ┃
┃ │件) │ ┃
┠──┼───────────────────┼───────┨
┃ │ │ ┃
┠──┼───────────────────┼───────┨
┃ │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 │ ┃
┠──┼───────────────────┼───────┨
┃ │ │ ┃
┠──┼───────────────────┼───────┨
┃ │其他电器用具 │ ┃
┠──┼───────────────────┼───────┨
┃3 │烟、酒 │ 50% ┃
┗━━┷━━━━━━━━━━━━━━━━━━━┷━━━━━━━┛
注:避孕用具和避孕药品,超过海关规定的自用合理数量部分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运或按货物进口程序办理报关及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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