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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 一、降低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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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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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4 11: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2013005565
发文单位: 税收优惠政策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税收优惠政策 一、降低增值税税率
发文日期: 2019-06-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税收优惠政策
一、降低增值税税率

(一)政策内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二)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三)政策执行期
自2019年4月1日起。
(四)办理方式
申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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