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84
  • Tax100会员 33442
查看: 564|回复: 0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进[2004]40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试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6-24 10: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jckss//200408/t285501.html
发文单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国税进[2004]40号
文件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进[2004]40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试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07-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试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4]40号

状态:全文废止或失效

   
  浦东新区税务局,市财税二、七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试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4]1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四年七月三十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