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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进[2007]24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20070521B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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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jckss//200707/t285758.html
发文单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国税进[2007]24号
文件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进[2007]24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20070521B版)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6-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20070521B版)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7]24号

状态:全文失效废止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20070521B版)的通知》(国税函〔2007〕5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出口企业可通过“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www.taxrefund.com.cn )下载出口退税率文库20070521B版升级包来完成申报系统的代码升级,但在具体下载、安装时务必区分不同的企业类型,并在升级过程中注意同时更新“海关商品码”(cmcode.dbf)和“标准海关商品码”(stdcm.dbf)。请各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六月七日





附件:
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20070521B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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