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展出口退税率文库有关商品编码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8]42号
状态:全文废止或失效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展出口退税率文库有关商品编码的通知》(国税函〔2008〕87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扩展出口退税率文库有关商品编码的通知 (全文失效废止)
国税函[2008]8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保证出口企业申报和税务机关审核退税,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率文库中的商品编码1902190000"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进行了扩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021900001,按13%征税的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退5%.
二、19021900002,按17%征税的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退13%.
本通知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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