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纪念金币税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9]30号
状态:全文废止或失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纪念金币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2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纪念金币税收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22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出口猪年生肖金币有关退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9〕50号)收悉。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提出的将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以商品代码为71189000报关出口的猪年生肖彩色金币和猪年生肖金币,纳入含金产品免税范围,实行出口免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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