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
2024年肇庆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 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 根据《肇庆市财政局肇庆市科学技术局肇庆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肇财规〔2023〕1号),为做好肇庆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 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请工作,现制定申报指南如 下:
一 、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2月21日(如因申报材料不齐 需补齐资料的,补报资料日期可延后至2025年2月28日)。超 过上述规定日期的,不再受理。符合补贴条件而未在规定时间内 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年度 本次申报受理2023纳税年度的申请。
三、申报条件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 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取 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海外华侨; 2.申报人纳税年度内在肇庆市注册的企业和其他机构任职、 受雇,或在肇庆市提供独立个人劳务,或在肇庆市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且纳税年度内在肇庆市工作累计应满90天以上(不含90天),并在肇庆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 4.属于科技创新、重点发展产业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且符 合肇庆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目录要求的人才(详见附件1)。
四、申报主体 申报人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申 报人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 一般由申报人授权扣 缴义务人代为办理财政补贴申请(一年内涉及两个以上用人单位 的,由最后一个用人单位统一代为提出申请)。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均为按要求上 传的电子扫描件): (一)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 申报表(含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承诺配合政府部门核查,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详见附件4)。申报表根据申报人填报 而生成,申报人下载确认无误后签名上传(申报人授权扣缴义务 人代为申请的还需加盖公章)。
(二)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有效身份证明(详见附件5)、 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三)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中国内地开设和已激活的 I 类银行结算账户。
(四)申报人与在肇庆市设立的企业、机构工作关系及所属 年度实际在肇庆市工作时间是否超过累计90天等以下相关材料: 1.申报人因工作关系而在肇庆市任职或受雇的,须提供: (1)申报人与在肇庆市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机构所签订的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为肇庆市行政区域 内);如申报人属由境外雇主派遣的,提供中国境外雇佣公司与 肇庆市接收企业签订的派遣合同; (2)申报人所在肇庆市企事业单位、机构出具的任职证明 或相关证明材料,证实该申报人在补贴申请的所属年度在肇庆市 工作的事实,包括其职务、岗位、工作职责、实际在肇庆市工作 时间是否超过累计90天等; (3)申报人所属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 本及税务登记证或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
2.申报人因工作关系而在肇庆市提供独立个人劳务,须提供: (1)申报人与在肇庆市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机构所签订的 劳务合同 ; (2)申报人出具个人声明,包括其劳务项目内容、实际在 肇庆市提供劳务的时间以及补贴申请所属年度实际在肇庆市工 作时间是否超过累计90天等。
3.申报人在补贴申请的所属年度内为多于一个肇庆市雇主、 肇庆市接收企事业单位或肇庆市服务接受方工作的,须提供所有 相关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派遣合同或劳务合同。
(五)人才认定相关材料(详见附件6)。
(六)肇庆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 贴个税所得项目数据表。
(七)申报人授权扣缴义务人代为申请财政补贴的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7)。
(八)人才工程或项目的证明材料申请所得项目为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 得的,且该项的税负差额为正数的需提供入选肇庆市人才工程或 人才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有助于确定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关 材料 。 第( 一)至(六)项为所有申报人必须提供材料,第(七) 至(九)项根据申报人的实际情况提供。非中文材料(护照或国 际旅行证件除外)需提供资质翻译机构的中文翻译件;每项材料 应以原件扫描并合并成一个PDF 文档上传至系统,材料须清晰可 辨;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扣缴义务人公章(独立个人劳务的申报 材料无需加盖公章)。
六、申报方式和受理部门 2024年肇庆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 财政补贴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请受理方式进行,申报人在肇庆市 万企诉求服务平台 ( http://www.wqsqfw.cn/ , 以下简称“万企 平台”)进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缴纳地所属的县(市、区)同一申报人同一年度 只能向一个部门提出申请[属新区范围的,向鼎湖区所属受理部 门提出申请;如涉及在两个或以上县(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 的,向最后一个缴纳地所属县(市、区)统一提出申请]。申报 人或扣缴义务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财政补贴申请,属于肇庆市境外高端人才的,由科技部门予以受理;属于肇庆市境外紧缺 人才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受理。
七、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网上申报。 1.查询并确认缴税情况。申报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实名注册,注册登录后进入 “特色应用”模块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税e 查”功能页面, 勾选税款所属年度,查询后生成数据,确认无误后获取查询序列 号(在补贴申请系统使用,以最后一次查询序列号为准),同时 下载《肇庆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个 税所得项目数据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2.登录网上受理平台。访问“万企平台”,点击涉企服务进 行登录。符合境外高端人才条件的,点击“肇庆市境外高端人才” 进入;符合境外紧缺人才条件的,点击“肇庆市境外紧缺人才” 进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3.网上申请及上传材料。申报人登录网上受理平台后,按要 求填报相关资料。其中“纳税人识别号”选项须填写在自然人电 子税务局查询数据时使用的纳税人识别号,输入“税e 查”生成 的“查询序列号”(以最后一次查询序列号为准),授权我市业 务系统从电子税务局中获取申报人查询并确认无误的个税数据, 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扫描附件。
(二)受理及初步审核。 1.由各县(市、区)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准确进行审核;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分别对申报人是否符合高端人才或紧缺人才认定条件进行复 核。 人才认定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环节;核对有误的人才认定 资料,由人才认定审核部门提交审核意见并退回申报人,申报人 须在3个工作日补充资料并提交申请;人才认定审核不通过的, 由人才认定审核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发送申报人确认,申报人如 有异议,应3个工作日内联系相关部门提出意见,补充资料后重 新提交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 2.各县(市、区)税务局负责对申报人缴纳的所得项目、应 纳税所得额、已缴税额等数据进行审核;市税务局对前述涉税数 据进行复核。 纳税数据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环节;核对有误的纳税数据 或审核不通过的,税务部门提交审核意见并退回申报人,申报人 须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授权获取数据,并提交申请。申报人对税 务部门的审核意见有异议,应3个工作日内联系税务部门提出意 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3.审核过程中,审核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申报人提供材 料原件或补充材料予以核实。
(三)集中审核。 科技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形成相 关表格提交财政部门汇总。财政部门统筹组织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相关部门对初审结果开展集中审核工作,提出本 市享受优惠政策补贴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名单,按程序报批。
(四)补贴发放。 报批后补贴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拨付给申报人本 人在中国内地开设和已激活的I 类银行结算账户。
八、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 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提供 虚假申报材料或申报人有不缴、少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行为的, 经查实后,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对已经取得财政补贴资金的, 依法追回财政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咨询部门及咨询时间: 1.境外高端人才申报个人所得税补贴受理初审部门信息表
部门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端州区科学技术局 | 莫子铭 | 2279214 | 高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 李晓兰 | 8398780 | 鼎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 谢灏文 | 2622997 | 四会市科学技术局 | 陈俊霖 | 3324509 | 肇庆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 任洁 | 3103777 | 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 欧阳孔泉 |
8632653 | 怀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 林琪森 | 5523235 | 封开县工业与信息化局(科技局) | 邓建红 | 6663739 | 德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 莫志顺 |
7788505 |
2.境外紧缺人申报个人所得税补贴受理初审部门信息表
部门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办 | 尹臆彩 |
2183561 | 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 | 李秋仪 |
2625181 | 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 何子君 |
8396827 | 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 郑玉和 |
3286820 |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 | 欧丽华 |
8618280 | 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股 | 宾晓聪 |
7733611 | 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股 | 伍继儒 |
6711682 | 怀集县人才服务中心 | 邓剑芬 |
5593082 | 肇庆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 陶鹏程 |
3647968 |
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 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三)申报过程中有问题及意见建议的,可与市科技局、市 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有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 市财政局电话:0758-2892933 市科技局电话:0758-2899960 市人社局电话:0758-2586516 市税务局电话:0758-12366 (四)本申报指南及其他未尽事宜,由肇庆市财政局会同肇 庆市科学技术局、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 肇庆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3.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操作指引4.肇庆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 补贴个人申报表(含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承诺配合 政府部门核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5.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身份证明材料一览表 6.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人才认定相关材料 7.授权委托书
附件1
肇庆市境外高端人才,除符合《肇庆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 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基本资格条件外,还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广东省、肇庆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二)取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肇庆市人才绿卡“杰才 卡”的境外人才。 (三)在属于广东省“双十”产业集群或肇庆市主导及特色 产业集群的企业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的,或对推进产 业发展、科技创新具有关键性作用的境外人才。 (四)任职于我市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 室、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科技服务机构,并从事科技创 新相关工作的境外人才。 (五)其他经中央、广东省委、肇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认定的境外高端人才。
肇庆市境外紧缺人才,除符合《肇庆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 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基本资格条件外,还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三)具备国际认可的执业资格。 (四)在我市辖区内从事以下行业的技术技能骨干和管理人才: 1.战略性支柱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 汽车、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 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 2.战略性新兴产业:半导体及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 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 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 3.现代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会计、审计、法律、知识产 权、建筑及相关工程。 4.肇庆市主导和特色产业集群。 技术技能骨干指的是申请人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备在肇庆 市内取得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决策咨询、公共服 务等岗位成果。岗位成果须经用人单位对其真实性确认,由申请 人在提出认定申请时一并提交。 技术技能骨干从事的行业以申请人从事工作岗位的性质确 定,不以用人单位经营或从事的范围、领域为唯一确定标准。管 理人才从事的行业以申请人岗位和用人单位从事的范围、领域综 合确定。 (五)其他经中央、广东省委、肇庆市委人才工作领 导小组评选认定具有特殊专长的境外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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