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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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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14: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ctaxnews.com.cn/2024-08/22/content_1038403.html
发文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发文日期: 2024-08-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破除制约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为导向,以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为重点,围绕经营主体生存发展所需的高频事项,深化跨区域协同合作,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对国内外要素资源的吸引力。经过三年时间,京津冀区域限制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障碍有效破除,贸易投资和政务服务更加便利,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经营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区域协同发展新优势。

二、持续规范市场环境,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一)优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推进三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规则和流程统一,提升跨区域登记注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清理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和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登记服务,推动企业迁移调档和经营场所变更合并办理。推动京津冀跨区域投资企业登记注销信息共享。
(二)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深入实施京津冀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合作协议,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区域协作机制,开展三地交叉互查,实现交叉检查结果通报互认。定期开展三地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公平竞争审查交流培训,探索开展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投诉、抽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
(三)提升跨区域创新协同能力。建立完善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清单机制,鼓励三地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建设产学研创新联合体、重点实验室。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加快专利转化和产业化。实施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指引,布局建设一批共性技术平台,助力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健全产业链分工合作和集群跨区域协同培育机制,持续优化重点产业链营商环境,聚焦集成电路、网络安全、安全应急装备等重点领域,合力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三、持续加强法治建设,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四)协同推进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京津冀经营主体维权投诉协同处理机制,强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健全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协助调查、送达执行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联动和侵权快速处理机制,构建跨区域司法协作和治理体系。实施统一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流程,推进京津冀海外维权服务资源共享。
(五)推动监管执法标准规范统一。探索联合发布统一的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鼓励各行政执法领域探索建立京津冀统一规范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京津冀跨区域监管联动,完善在反垄断、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信用监管等重点领域三地监管执法定期会商、应急响应等机制。加强三地监管执法资源共享,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深入推进统一的信用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构建跨区域跨部门信用协同监管和联防联控机制。
(六)提高异地司法协同质效。深化三地司法协作,持续优化跨区域立案服务,实现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就近立案,三地法院协同做好委托审查、委托告知、委托送达等工作。支持三地法院签订执行合作备忘录,建立常态化执行联动机制,高效办理异地财产调查、扣押、拍卖和房产腾退等事项。
(七)加快建设诚信京津冀。建立京津冀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政府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和失信补偿、赔偿与追究制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商引资、企业账款支付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畅通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渠道。依托京津冀区域公共信用数据共享系统,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记录。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京津冀征信链等作用,促进涉企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健全完善京津冀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体系。

四、持续提升国际化水平,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
(八)推进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推进三地数字贸易协同发展,按照国家部署,在无纸贸易、电子支付、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计算设施位置等领域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支持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资产管理等业务,提升自贸试验区内资本项目便利化水平。
(九)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市场准入内外资平等。支持三地因地制宜向自贸试验区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对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涉内外资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在符合行业审慎监管等要求的前提下,依法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投诉事项。
(十)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优先支持在确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区域按规定程序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强化京津冀区域海关监管服务协作,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积极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深化“单一窗口”地方特色服务功能建设,加强与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等物流信息节点对接,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状态查询服务。在税路通跨境服务品牌矩阵下,依托三地税路通子品牌为跨境企业提供纳税服务支持。

五、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更好满足经营主体办事需求
(十一)提升异地办事便利度。梳理推出“同事同标”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三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探索推动一批高频“一件事”在京津冀地区实现跨域通办、异地可办。深入推进京津冀资质资格互认、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互通互认,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三地互认。发布并动态更新京津冀电子证照共享清单,加快推进电子证照互认互通。推行全程网办、多地联办、远程帮办等业务模式,推动税费缴纳等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京津冀跨区域办理。
(十二)加强数据信息互认共享。建立健全京津冀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制定京津冀政务数据共享清单,促进政务数据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利用。按照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京津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
(十三)融合线上线下办事渠道。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将京津冀区域通办事项全部纳入京津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区,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加强京津冀与雄安新区自助终端服务应用对接,推动更多高频办理事项纳入京津冀通办专区。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做到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

六、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助力区域协同发展
(十四)促进教育资源协同发展。完善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机制,推动京津优质中小学、幼儿园与河北省学校开展跨区域合作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组建京津冀高水平大学、应用(技术)型高校、师范院校等不同类型的高校联盟,促进高等教育资源集聚优化。稳步推进京津冀高职院校开展跨区域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和职业院校跨区域中职三年加高职两年联合培养。
(十五)推进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建设京津冀医联体,深化合作共建和远程医疗,增强卫生服务整体能力。继续扩大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范围,为三地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推动京津冀三地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为社会办医预留发展空间,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对于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
(十六)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协作。发布并动态更新三地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强化就业政策协同。研究修订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推介、供需对接等区域性深度合作,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持续推动京津冀职称评审结果互认,在部分领域职称评审中实行专家资源共享。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证书核验平台,实现在线核验三地职称证书信息。

七、支持雄安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功能疏解项目落地
(十七)持续提升涉企服务质效。聚焦重点项目和疏解企业办事需求,持续推动更多关联事项集成办,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创新用地政策,推动产业项目用地灵活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加快形成具有雄安新区特色的土地供应模式。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着力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并联审批协同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十八)加快重点领域对外开放。鼓励企业利用内外两个市场融资,深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跨境人民币贷款等工作。支持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在雄安新区扩大实施范围。推进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经营稳健、资质优良的外资机构在绿色金融、养老健康、资产管理等领域展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各类业务试点。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雄安新区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挂牌。推进雄安新区智慧海关建设,加快推进雄安综合保税区全景可视化业务管理平台落地,实现智能监管、智慧通关。
(十九)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生态。探索开展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健全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用好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建立全国性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创新联盟,按程序积极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雄安新区纳入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围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雄安未来产业需求,针对性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探索建立高端人才双聘制,吸引北京人才到雄安新区创新创业,推进北京医疗、教育人才向雄安新区无障碍流动。
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领域全过程。京津冀三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会同本省(市)有关部门,完善营商环境协同优化机制,共同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形成合力,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及时梳理总结、宣传推介京津冀三地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为推动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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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4-11-4 14: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解读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
解读之一:绘就规则同心圆 畅行协同发展路 以一流营商环境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再上新台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国家层面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应有之义。站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十年的新起点,处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全方位、高质量深入推进的新阶段,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带动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举措。《行动方案》立足破解区域协同发展突出问题,着眼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目标,明确了“市场环境、法治建设、开放贸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等六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是京津冀加快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任务书”和“施工图”。加快实施《行动方案》,能够为京津冀由重点领域协同向规则协同并重转变提供重要指引,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营商环境新动力。


一、紧扣协同发展总要求,突出以规则协同引领发展新阶段
十年来,京津冀协同发展着力夯基垒台、落子布局,通过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推动交通、生态、产业等重点领域协同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加快形成。高水平的协同是规则的协同,进入新阶段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要加快从重点领域协同向规则协同并重转变。统一的规则标准是一流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是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行动方案》紧扣京津冀协同发展总体目标要求,既充分尊重三地发展阶段不同、营商环境水平有异的现实基础,又突出强调发挥三地比较优势、对标高标准规则体系,以规则协同引领发展新阶段。
市场环境建设方面,《行动方案》以“畅通”与“协作”为关键。畅通,突出企业迁移的畅通与便利;协作,突出以规则协同促进区域内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主要举措包括优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协作等。这些举措,从统一标准流程、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推动形成三地竞争有序、治理完善的市场环境。如,围绕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明确提出推进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规则和流程统一,实现企业登记注销信息共享,这将大大畅通企业在三地间的运营与迁移等。围绕公平竞争审查,明确提出落实区域协作机制,并通过交叉互查、检查结果互认、联合交流培训和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等,确保实现三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
法治环境建设方面,《行动方案》将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贯穿始终,以良好法治环境为区域内各类经营主体保驾护航,是各类经营主体专心发展、放心发展的重中之重。围绕这一重点,明确了协同推进企业合法权益保护、规范统一监管执法标准、提高三地司法协同质效等方面具体措施。这些举措,既体现了制度先行,也提出了机制保障,是协力打造京津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将为京津冀区域内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规范、有力的合法权益保护。在制度先行上,提出强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探索联合发布统一的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建立区域内统一规范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三地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政府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和失信补偿、赔偿与追究制度等。在机制保障上,突出三地协同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如建立京津冀经营主体维权投诉协同处理机制、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会商和响应机制、三地法院常态化执行联动机制等。
投资贸易环境方面,《行动方案》的有关举措将极大助力京津冀打造全国对外开放高地。这些举措,从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更好做好外资企业“引进来”、更好促进企业“走出去”等方面着手,切实助力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围绕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将数字贸易协同发展放在重要位置,突出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支持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资产管理等业务。围绕外资企业服务,明确了外资企业准入、外资企业投诉处理等相关要求,为外资企业吃下持续发展的“定心丸”。围绕促进企业“走出去”,重点是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包括按程序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强化三地海关监管服务协作、深化“单一窗口”地方特色服务功能建设、为跨境企业提供纳税服务支持等。务实的举措勾绘出京津冀打造全国对外开放高地的绚烂前景。

二、紧抓功能疏解牛鼻子,突出以要素流动激活发展新效能
十年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始终牢牢抓住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这一“牛鼻子”,发挥“一核”辐射带动作用,推动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两翼”联动发展,实现了北京优质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京津冀协同发展持久不断的动力来自对优质生产要素的吸引力、来自区域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为要素自由顺畅流动创造良好条件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打造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的新载体是协同发展的标志工程,《行动方案》提出了保障科技、人才等创新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也专门明确了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建设任务。《行动方案》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提升雄安新区承载力和吸引力,激活协同发展新效能。
以科技与人才要素流动为支撑、以产业链合作为纽带是三地创新发展、合作共赢的关键。《行动方案》明确了要素流动和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围绕科技要素,提出建立完善三地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清单机制,在梳理盘活存量专利的基础上加快转化和产业化,建设共性技术平台等。围绕人才要素,重点是为人才流动提供良好条件,包括加强三地人力资源服务协作等消除流动障碍的措施,也包括定向支持雄安新区发展的人才支持政策,如将雄安新区纳入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探索建立高端人才双聘制,吸引北京人才到雄安新区创新创业等。同时,《行动方案》着眼产业发展不平衡问题,特别提出要优化重点产业链营商环境,聚焦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等。
着眼优化雄安新区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落实落地,《行动方案》为雄安新区量身定做相关措施。针对涉企服务,举措的关注重点在于“创新”与“简化”,涵盖了从项目审批、土地和资金要素保障等企业落地建设的全流程。用地政策上,提出产业项目用地可灵活选择不同方式,形成具有雄安新区特色的土地供应模式;审批事项上,突出更多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并联审批等。针对重点领域开放,突出金融领域、智慧海关等开放贸易的重点方面。在金融领域,鼓励企业利用内外两个市场融资,支持雄安新区企业上市挂牌等;在海关建设方面,通过智能监管、智慧通关为贸易便利化打下基础。

三、紧贴利企便民新诉求,突出以优质服务塑造区域新形象
十年来,京津冀协同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广大企业居民从协同发展中增进获得感,又汇聚成共促协同的磅礴力量。增强企业居民获得感,核心在于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服务”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键点,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高频词。《行动方案》紧紧围绕更好满足企业居民新诉求,明确做好“服务”的具体措施,其中,既包括以满足经营主体办事需求为重点的政务服务,也包括以满足居民生活需求为重点的公共服务。《行动方案》实施将加快塑造京津冀优质服务新形象,为协同发展添助力、为企业居民增便利。
政务服务方面,《行动方案》突出“便利”与“互通”,以经营主体感受为重点,明确了提升异地办事便利度、加强数据信息互认共享、融合线上线下办事渠道等方面具体措施。这些举措,以标准统一为起点,以便利企业为根本,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重要抓手,加快破除企业办事的堵点。在标准统一上,着力推动资质互认互通、数据信息互认共享等重要基础性工作,如推动更多事项三地互认、建立三地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三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等;同时,明确提出推动政务事项“同事同标”、实现三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异地办事打开方便之门。在办理方式上,除创新异地网办、联办、帮办等办理模式外,尤其注重发挥“数据多跑腿”的作用,融合线上线下办事渠道,提供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的灵活选择。
公共服务方面,《行动方案》重在加快区域共建,推动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共享。在推动教育资源协同方面,重点是完善三地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机制,以合作办学、组建联盟、联合培养等多种方式,推动京津优质资源助力河北发展,并涵盖了从幼儿园、中小学、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全方位教育体系。在推动医疗资源共建共享方面,强调以三地医联体建设为重要抓手深化合作共建和远程医疗,以便利居民为根本扩大三地异地就医等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同时,还明确为社会办医预留发展空间以适度增加医疗资源供给。《行动方案》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务实举措,回应居民最关切的问题,将极大增强居民对协同发展战略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同感、参与感、获得感。
站在新起点,《行动方案》发出了京津冀协力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动员令”;踏上新征程,《行动方案》明晰了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施工图”。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京津冀的新符号,让一流营商环境助力京津冀协同再上新台阶。

(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吴小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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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之二 | 握指成拳 共生共融 携手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围绕优化提升京津冀区域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投资贸易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公共服务和雄安新区营商环境,提出19条具体举措,为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显著提高经营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明确了未来三年的发力方向。近年来,北京市充分发挥首善之区营商环境的引领作用,切实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展现北京作为。

一、持续规范市场环境,以更大力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行动方案》提出,要优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提升跨区域创新协同能力,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近年来,北京市持续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手续,实现迁入、迁出调档和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一窗受理、同步审核、限时办结”,实现企业跨省(市)涉税信息“一键迁移”,办理时间压缩至1小时,北京市企业登记档案信息已在京津冀全域共享,朝阳区与天津市河东区、通州区与河北省北三县实现营业执照异地“办理、发放、领取”。推动“六链五群”产业格局落地,共同绘制氢能等6条产业链图谱,形成技术攻关清单、招商引资目标企业清单、“链主+头雁+配套”三级梯队企业清单,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持续增强。
下一步,将深入推进企业开办、变更、注销政策流程协同一致,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数据共享互联,推进企业跨省登记业务“一口填报、跨域审核”,实现大兴临空经济区、雄安新区等重点区域以及企业跨区域迁移、多分支机构办理等高频登记事项“一网通办”,保障企业跨省域迁移全流程电子化,减少企业办事“折返跑”。推进京津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体化实施,开展交叉互查、结果互认、联合培训,通报三地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防止政策措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保障三地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定期发布三地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形成详细的供需对接清单,建立定期更新机制,为供需双方提供精准匹配服务,努力营造市场统一开放、规则标准互认、要素自由流动的发展环境。

二、持续强化法治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行动方案》提出,要协同推进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推动监管执法标准规范统一,提高异地司法协同质效,加快建设诚信京津冀,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完善与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外商投资条例等法规,为区域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促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度融合,开展审判协同、技术调查官共享、疑难案件联合研讨,联合发布《京津冀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协同应对指引》,实现1万余件海外诉讼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强化公安行政执法协作,推动交通、户籍、出入境、治安等企业群众高频事项领域307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实施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首违不罚”,累计办理15.4万户次。深化药品安全协同监管,联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核查协查150余次。推进冬季污染防治攻坚、跨区域流域水环境等生态环境领域联合执法。推动京津冀晋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标准统一、结果互认和数据共享。
下一步,将强化线索移送、案件协查、联合执法、资源共享等机制落实,积极开展反垄断、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信用监管等重点领域跨区域监管联动,解决执法力量不足和跨区域监管难题,提高区域监管执法一体化水平。加强三地法院在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关联案件检索通报等方面协同合作,推动京津冀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在数据共享、业务交流、案件线索移送等方面衔接配合,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协作。持续优化跨区域立案服务,支持三地法院建立常态化执行联动机制。强化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及时纠正政务失信行为,让诚实守信主体享受与其诚信度相匹配的优惠与便利。

三、持续提升国际化水平,增强对国内外要素资源的吸引力
《行动方案》提出,要推进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近年来,北京市深化京津冀口岸合作和通关监管一体化改革,推动区域物流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京津冀三地“单一窗口”上线了“京津冀协同服务”,向三地企业及时提供北京空运国际物流应用、天津海运国际物流应用和河北铁运国际物流业务功能及数据应用服务。进口货物提箱用时由原来1—2天压缩至最短1.5小时,出口货物集港预期由5天压缩至1—2天。优化外商投资政策环境,推出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等26项措施。
下一步,将持续提升国际化水平,推进三地数字贸易协同发展,支持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资产管理等业务。加强外商投资法治保障,结合外资企业诉求,积极推动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拓展“单一窗口”平台功能,加快推进三地“单一窗口”与口岸通关物流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通关物流可视化查询。打造“税路通”子品牌,建立健全跨境投资税收服务长效机制,提振企业跨境经营的信心和底气。

四、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行动方案》提出,要提升异地办事便利度,加强数据信息互认共享,融合线上线下办事渠道,更好满足经营主体办事需求。近年来,北京市持续推出203项京津冀“同事同标”政务服务事项,涵盖涉企经营、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京津冀+雄安”推出234个“区域通办”服务事项,政务服务同城化不断加速。优化京津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区,通过“云窗”系统和自助服务终端,实现通州与北三县、京雄政务服务异地可办。推动企业准入准营、个人执业资格等领域资质资格互认,公布50个类别165项资质资格互认清单,明确直接生效、备案生效、认定生效3种规范办理方式,破解跨区域互认难题。
下一步,将建立“同事同标”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制订印发京津冀自贸区“同事同标”事项管理办法。建立三地政务数据共享协同机制,制定政务数据共享清单,推进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实现高频办事场景数据在线查询核验。提高跨省通办水平,依托京津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区,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加快政务服务“云窗”系统向天津、河北延伸,推动自助终端服务应用对接,使三地企业群众同步享受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五、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使协同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行动方案》提出,要促进教育资源协同发展,推进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协作,助力区域协同发展。近年来,北京市加快建设京津冀医联体,2024年成立以来,首批京津冀医联体内共有718名京津专家到河北开展诊疗服务,累计门急诊诊疗3.4万人次。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推介、供需对接等区域性深度合作,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已有4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其中北京机构达到20家;持续推动京津冀职称评审结果互认,每年约有1000人持津冀职称申报北京市职称评审。加强基础教育共建共享,援建雄安新区的雄安北海幼儿园、史家学校雄安校区、北京四中雄安校区已顺利开学,新一轮“援四”办学全部落地;完善“空中课堂”线上课程资源,逐步实现京津冀三地共享。
下一步,将持续推动京津冀医联体建设,通过整体托管、合作建院等模式与河北医疗机构建设医联体。以服务医疗机构为主线,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预留合理空间。继续推进社会办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许可告知承诺制和北京自贸区社会办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备案制,持续支持社会办医规范健康发展。研究制定三地统一的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标准,逐步实现区域内高层次人才资源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区域人才优势。探索三地成立联合职称评审委员会,共享职称评审专家数据库,开展专家互派工作,充分发挥京津冀高层次人才作用。推动三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形成合力,用实实在在的举措绘制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同心圆”。

六、支持雄安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大幅提升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
《行动方案》提出,要持续提升涉企服务质效,加快重点领域对外开放,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生态,支持雄安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功能疏解项目落地。近年来,北京市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加强“京津冀+雄安”自助终端服务应用对接;营造创新创业生态,建立高端人才双聘制,吸引北京“候鸟型”人才到雄安新区创新创业,开展院士、专家雄安行活动。
下一步,将全力落实好“1+N”政策体系,助力更多符合条件的雄安新区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挂牌,加大对雄安新区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加强与雄安新区对接联系,深化人才联动发展,全力支持服务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
优无止境的营商环境是政府给予经营主体的最强底气和最好保障。京津冀资源要素互补性强,但区域发展仍不平衡,迫切需要三地握指成拳、共生共融、再接再厉,通过抓好优化营商环境这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改革,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释放经营主体活力。北京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携手津冀,以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为首要目标,推动《行动方案》任务落实,将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熟经验在津冀推广,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加强学习互鉴,以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区域协同发展新优势,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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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之三 | 聚焦三个维度 优化两个服务 突出一个重点 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优化迈上新征程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破除制约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明确方向和实施路径,标志着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优化迈上新征程,也为天津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京津冀区域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宝贵机遇。

一、《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坚持以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为导向,以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为重点,部署了六方面19项工作任务,有助于加快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
(一)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三个维度,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满意度。在持续规范市场环境方面,推出优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提升跨区域创新协同能力等措施,进一步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在持续加强法治建设方面,推出协同推进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推动监管执法标准规范统一、提高异地司法协同质效、加快建设诚信京津冀等措施,进一步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在持续提升国际化水平方面,推出推进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等措施,进一步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
(二)优化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两个服务,推动三地企业协同发展。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方面,推出提升异地办事便利度、加强数据信息互认共享、融合线上线下办事渠道等措施,更好满足经营主体办事需求。在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方面,推出促进教育资源协同发展、推进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协作等措施,助力区域协同发展。
(三)突出一个重点,大力支持雄安新区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持续提升涉企服务质效、加快重点领域对外开放、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生态三个方面,提出创新用地政策、推进雄安新区智慧海关建设、将雄安新区纳入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等一系列立足雄安新区实际情况、契合雄安新区发展需求的政策举措,进一步支持雄安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功能疏解项目落地。

二、主动融入区域营商环境建设大局,在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中展现天津之为
近年来,天津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十项行动”,把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行动摆在“十项行动”的首要位置,并立足天津发展实际,把推进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优化作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环节,市级各有关单位和各区政府积极对接北京市、河北省兄弟单位,共同推进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优化。
(一)优化经营主体管理,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实施经营主体登记的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持续提升京津冀企业全生命周期商事登记规范化和便利度,推进三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规则和流程统一。进一步简化企业迁移手续,取消申请迁出环节,打造“一地申请、资料互认、内部流转、一次办结”服务模式。依托京津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跨区域公共信用数据共享系统,采用“内部共享+外部应用”模式,实现京津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8类公共信用数据跨区域共享。京津冀构建区域性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合作机制,三地签署《京津冀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合作协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查,有效打破行政性市场壁垒。联合制定印发《京津冀公平竞争审查互查审查标准指南》,统一公平竞争审查尺度,更好实现交叉检查结果通报互认。
(二)提升政务服务标准,打造高效便利政务环境。京津冀三地按照同事项名称、同受理标准、同申请材料、同办理时限的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同事同标”,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依托京津冀三地网上办事大厅,为申请人提供咨询帮办服务,实现跨域通办、异地可办。2023年,为方便企业群众跨区域办事创业,破解互认难题,率先发布京冀企业在天津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31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引领三地联合推出165项涉及14个部门50个类别的资质资格互认清单。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京津冀通办”窗口,完善京津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区功能,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将京津冀区域通办事项全部纳入京津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区。持续深化“京津冀+雄安”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三地差异化自助办功能以“本地化”服务形式进驻各自政务服务终端设备,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做好自助服务保障,加强资源互认、数据共享、服务互通,推动更多领域高频办理事项实现京津冀自助办理。
(三)提速通关物流效率,打造畅通无阻贸易环境。京津冀三地海关持续深化“首创性”“差异化”制度创新,推动“原产地证书微小差错不影响关税待遇”等7项措施顺利实施。对分支机构或办公场所跨京津冀区域的企业,建立一关牵头、两关协同的联合认证模式,三地海关线上同步入组、同步认证、同步研判。天津推行“船边直提”“抵港直装”模式,进口提箱时间从1—2天压缩至最短1.5小时,出口货物实现“从工厂直达码头”装运,有力助推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在全国海关率先试点开发应用进口LNG先征后返系统,截至2024年6月底,天津海关共成功办理进口LNG线上返税18批次,返还增值税16.51亿元,投入使用京津冀地区首个LNG保税仓库。积极推动“保税展示交易异地监管模式”,2024年1—6月,天津综保区企业在北京、河北展示商品货值1319.3万元。天津开发5大类78项“单一窗口”地方特色服务功能,满足企业“一站式”通关申报需求。搭建“京津冀协同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北京空运、天津海运和河北铁运物流线上办事及数据服务应用等20项服务功能,实现用户体系互认、特色功能互用。帮扶企业建成唯品会退货中心仓和菜鸟退货中心仓,打通跨境电商退货“最后一公里”。
(四)促进公共服务共享,打造包容暖心人文环境。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优势,切实保障群众异地就医需求。织密异地就医“服务网”,2020年开展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医保直接结算试点,2021年京津冀开通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直接结算试点。全力推进异地就医“高效办”,实行异地就医备案“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在全国层面率先将异地就医备案列入省级“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创新实行京津冀区域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参保群众在京津冀就医实现“一码通行”。实施《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推动三地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推动京津冀职称评审结果互认,保障专业技术人才在京津冀三地流动畅通无阻、评价效力衔接、使用一视同仁,京津冀三省市职称证书无需换证,用人单位可直接聘任。依托职称证书核验平台,实现人才登录一个平台就能在线核验京津冀三地职称证书信息。
推动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优化是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更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光荣使命。下一步,天津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行动方案》出台为契机,严格贯彻落实《行动方案》要求,与北京市、河北省紧密协同,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为打造京津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天津力量。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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