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票证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内地税发〔1999〕5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根据税收票据工作发展的要求,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32号),按照全区地税系统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了<税收票证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地征求意见。<税收票证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经过向各地征求意见,并由区局组织部分盟市同志进行讨论修改,现正式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执行的有关管理规定或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