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地税系统县以上直属征收单位税收征管和资料规范化达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冀地税发[1995]28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地税系统县以上直属征收单位税收征管和资料规范化达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冀地税发[1995]28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高直属征收局:
现将《河北省地税系统县以上直属征收单位税收征管资料规范化达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几点意见:
一、统一规范和正确运用征管资料(含表、证、单、书,下同)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也是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和推进征管手段现代化的必要条 件。因此,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提高对开展征管资料规范化达标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征管资料达标活动,实现省地税局提出的“一三一”工作目标。
二、达标考核所列各种资料的操作规范,省局将在原规范统一的基础上,结合地税征管工作的实际需要,重新进行修订,并以此做为达标考核的依据。
三、各市、地在开展征管资料达标活动的过程中,要与建立“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改革相结合,与柜台征收相结合,与开发计算机相结合,要注重实
效,不搞形式,运用各项征管资料规范征纳行为,推进依法治税,促进微机开发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税收征管资料设置的系统化、征纳操作的规范化、执法程序的合法化。
四、为推动全省税收征管资料规范化达标活动的深入开展,省局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评选出“征管资料规范化达标活动先进市地”三个,除给予通报表彰外,予以适当奖励。
五、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的考核由省局负责。该局应按照省局“一三一”工作目标及本通知要求,切实抓好税收征管资料规范化工作。
六、各市、地可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各地征管资料规范化达标活动要形成制度,工作开展情况、作法以及意见和建议,可及时报告省局征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