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1997年税务稽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冀地税函[1998]97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1997年税务稽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冀地税函[1998]97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1997年,我省各级地税机关根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加大了税务稽查工作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年税收任务的完成。据统计,全省查补总额(含查补税款、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及加收滞纳金,有关数据口径见附件说明)为66988万元,比1996年增加5739万元,增长9.4%;查补比例(查补总额与工商税收收入的比例)为8.13%。与此同时,入库比例(当年入库查补总额与当年查补总额的比例)也比上年有较大提高,达到85.1%,提高了9.3个百分点。
但是,从总体上看,查补入库情况仍不够理想,稽查罚款力度不足,并且各地情况很不均衡。特别是罚款比例(罚款与查补税款的比例)仅为3.4%,比上年下降了0.9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地税系统的平均水平(全国为4.1%)。
根据当前全省地税稽查工作的实际情况,省局要求依法加大稽查罚款力度,罚款比例要达到10%以上。同时,各地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查补税款、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及加收滞纳金的组织入库工作,进一步提高入库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