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行“三率”考核的通知
冀地税征函[1998]22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行“三率”考核的通知
冀地税征函[1998]22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科(处):
省局定于今年十月下旬对各市进行“三率”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核由省局征管处组织,各市征管科(处)抽调两人参加,由科(处)长带队;
二、接到本通知后,各征管科(处)妥善安排十月份工作,并将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名单报省局征管处;
三、考核对象为每个市抽查一个市直属征收局(分局)、一个县直属征收局(分局)、一个农村税务所(分局);具体考核对象申考核小组确定;
四、考核期限为被考核对象1998年1~10月份的征期申报率、征期入库率和违章 处罚率,具体考核月份由省局征管处统一确定;
五、考核方法、标准及计算公式按照冀地税发[1996]号和冀地税函[1997]12号文件规定进行;
六、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