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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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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冀地税函[1998]234号 |
文件名: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冀地税函[1998]234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免征税费事宜的请示 |
发文日期: |
1998-11-17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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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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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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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免征税费事宜的请示
冀地税函[1998]234号
全文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
近收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好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8]8号),其中第三条 关于“免征本地工、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征收的各种与粮库建设相关的税费”事宜,我省有关部门认识不一,难以操作,不知免征税费的具体范围包括哪些,其中是否包含营业税,希望总局予以明确。
请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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