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92
  • Tax100会员 32532
查看: 752|回复: 0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冀地税函[2001]295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967
2020-6-21 10: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冀地税函[2001]295号
文件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冀地税函[2001]295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1-12-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1]295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1]295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国税发[2001]125号)(以下简称《决定》)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望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进税收执法监督工作,是国家税务总局为切实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当前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首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取得成效。
二、《决定》中共规定和提出了十二项监督制度、五项工作要求,各级地税机关要将各项监督制度的执行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到所属各有关部门。同时,要充分发挥法规机构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形成以法规机构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督工作格局;对《决定》中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深刻领会,一一付诸实施,抓好落实。
三、各级地税机关制定与涉税法律法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定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必须经过法规机构会签。
四、各市、县(市、区)局机构改革已经基本就绪,市局法规部门的职责已正式移交给征管法规科(处)。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下发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由税务局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的规定。2002年,这项工作必须切实开展起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