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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 近亿元多缴税款如何从西班牙退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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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7 13: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亿元多缴税款如何从西班牙退回中国

      8月22日,一笔近400万欧元的款项从西班牙汇至中国联通红筹公司。至此,联通红筹累计收到从西班牙汇来的款项总计达到1062万欧元,约合人民币9828万元。据了解,这是西班牙税务当局向联通红筹公司退还的多征税款。一家中国公司为什么会在西班牙多缴近亿元人民币的税款?又如何从异国税务当局争取到退税?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一不留神,在西班牙多缴税款近亿元
  中国联通红筹公司实际名称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联通集团旗下在香港上市的一家公司。香港股市有所谓“红筹股”、“蓝筹股”之分。红筹公司是指最大控股权直接或间接隶属于中国内地有关部门或企业,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即在港上市的中资企业。由于过去西方把中国大陆称为“红色中国”,而中国国旗又是五星红旗,因此香港人把与中国大陆相联系的上市公司所发行股票称为红筹股。这只是一种形象的叫法。
  联通红筹公司总部和实际管理机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金融街。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科长魏燕维介绍说,联通红筹虽然在香港上市,却也是一家中国居民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的规定,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应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我国居民企业,联通红筹公司于2010年11月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并从2008年度开始执行。
  2011年3月,在查阅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时,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科了解到,2009年,中国联通集团与西班牙电信公司签署了战略联盟协议及相互投资的股权认购协议,联通红筹公司和西班牙电信相互持有对方股份。截至2011年5月,西班牙电信向联通红筹公司进行了4次分红。按照西班牙税法的规定,对于其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分红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西班牙电信向联通红筹分红时,由西班牙电信代扣代缴税款,2009年12月31日以前税率为18%,之后为19%。西班牙电信共代扣代缴税款2264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1亿元。
  从国外取得股份分红,依照当地法律缴税,这似乎理所当然。可细心的税务人员却敏感地意识到,既然联通红筹公司从2008年1月1日起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就应该享受中西税收协定待遇。据了解,中国和西班牙早在1990年11月就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该协定第十条规定,来源国对股息征税的限制税率为10%。西班牙居民企业向中国居民企业分红时,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10%。据此,西城区国税局认为,联通红筹应该享受按限制税率10%缴纳所得税的优惠待遇。企业对此表示认同,并积极办理相关手续,与税务部门共同维护自身税收利益和国家税收主权。
  退回税款,税收协定发挥关键作用
  其实,在税收实践中,像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北京市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副处长严纪说,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 “走出去”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情况日益增多。其中既有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也有数量众多、经营灵活的民营企业。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虽然我国目前已对外签署了96个税收协定,但我国企业有效利用这些税收协定来维护自身税收利益的却并不多。“走出去”企业普遍更关注投资国的市场、资源和预期盈利,而对两国间的税收差异和税收协定了解不够,对利用税收协定获取税收优惠这一“隐性利润”更是知之甚少。很多中国企业等于自己放弃了税收协定赋予的优惠待遇。还有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规模、实力有限的民营企业,在国外遇到有悖于税收协定的征税或税收歧视时,不知道如何利用税收协定维护自身利益,付出了高昂的经济代价。
  那么,怎样才能享受到税收协定优惠待遇?联通红筹在西班牙多缴的税款能退回来吗?严纪说,凡是中国居民到境外从事经营活动,如其所在国家与我国有税收协定,就可以向对方国家要求享受税收协定规定的相关待遇。
  国内首批5A级税务师事务所、中汇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余强解释说,由于税收协定仅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因此,要享受税收协定的待遇,“走出去”企业必须首先证明自己的中国税收居民身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10〕218号)等文件的规定,“走出去”企业应填写并向地、市、州(含直辖市下辖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际税收业务部门递交《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负责开具证明的税收部门根据申请事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税收协定有关居民的规定标准,在确定申请人符合中国税收居民身份条件的情况下,提出处理意见,由局长签发。中国居民公司境内、外分公司要求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由其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
  联通红筹公司的“维权之路”,正是从这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始的。西城区国税局第一时间研究分析了联通红筹公司的情况,并立即向企业传递了相关政策信息,提醒企业尽快申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及时向西班牙税务当局申请享受协定待遇。
  2011年4月起,联通红筹公司与西班牙税务当局进行了多次沟通,申请享受中国与西班牙税收协定待遇。联通红筹公司还要求西班牙税务当局退还其从2009年度到2011年度多缴的税款,多笔应退税款累计1062万欧元,约合人民币98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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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1671176/n1671201/c1707444/content.html  发表于 2020-5-7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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