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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税四字[1987]259号 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具体业务问题解答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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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ldms/front/lawArticleInfo/infoShow.do?lawArticleId=8928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黑税四字[1987]259号
文件名: 黑税四字[1987]259号 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具体业务问题解答的补充通知
发文日期: 1987-10-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具体业务问题解答的补充通知
黑税四字[1987]259号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已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黑地税发〔2009〕16号。
发文时间:1987.10.8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
根据近期各地对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征收中反映的问题,经省局组织部分市、县局调查,并经全省地方税会议讨论,现对几个具体业务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关于事业单位如何划分免税问题。
凡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和实行差额补贴的事业单位,按规定对其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实行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部门按科研项目给予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从事业经费实行自收自支时间起,免征房产税三年。免税期满后,按规定征税。
财政部门拨付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其经营收入全部或部分留用的事业单位,对其自由自用的办公用房免征房产税,对其营业用房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关于免费代国家储备粮食所占用的粮库应如何征税问题。
根据我省部分粮库免费代国家储备粮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可对这些粮库缴纳的房产税按应纳税额给予减征10%的照顾。
经营粮食、蔬菜等取得财政差价补贴的单位应如何征收房产税的问题。
企业经营粮食、蔬菜等发生差价由财政部门拨付的差价补贴,应作为企业收入,与其他收入合并,统一计算盈亏。即,包括差价补贴盈利的,应照章纳税:包括差价补贴后当年仍然亏损的,可按亏损企业在一九八九年底以前按照税收管理体制报批,给予减免照顾。
关于工会系统的房产应如何征税问题。
对于工会系统的房产除省、市、县、区、镇工会办公用房给予免税外,其所属单位凡是对外有营业收入的房产,均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关于大、中、小学校办工厂如何征税问题。
对于大、中、小学校办工厂的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应按规定征税。个别缴纳“两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报经批准,给予定期或不定期的减免照顾。
关于公路部门的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免征问题。
考虑我省公路建设和维修任务较重以及资金短缺的实际情况,对公路部门的倒班房及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的专用车辆暂缓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关于个人诊所、私立学校以及个体幼儿园、托儿所应如何征收问题。
对个人诊所和私立学校所使用的房产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对于个体幼儿园、托儿所自由自用房产,可给予免征房产税的照顾。
一九八七年十月八日

抄送:辽宁省、吉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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