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49
  • Tax100会员 32642
查看: 737|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3号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19 10: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7p/ZV8jkANre1FDPgw0AVA==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3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3号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9-05-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3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的规定,税务机关不再开具或索要资源税管理证明,并通过以下措施强化监管:(1)进一步加强开采地源泉控管,对已纳入开采地正常税务管理或者在销售矿产品时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实行纳税人自主申报,不采用代扣代缴的征管方式。(2)对于部分零散税源,确有必要的,可采用委托代征等替代管理方式。(3)加强与矿产资源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资源税源头控管和风险防控。
  现决定全文废止《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制定<砂石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公告》(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第2号公告)。
  本公告自2019年3月8日起执行。
  附件: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2019年5月8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