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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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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7 11: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
发文日期: 2019-01-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2019.1.8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现对我市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告。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理涉税服务业务,具体包括: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其他涉税服务。其中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七条规定: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相关附件如下:
   承德市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201901三版
   承德市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2019年01月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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