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72
  • Tax100会员 33208
查看: 838|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4〕1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6-14 11: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0000000002011041800004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发〔1994〕129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4〕1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日期: 1994-05-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1994〕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 财税字〔1994〕11号文件的规定,五月七日,我局以 国税发〔1994〕121号发出了《关于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征免增值税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但由于文件下发时间推迟,原规定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在一九九四年六月一日前将期初库存物资核实报主管税务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反映来不及办理。为了让军队物资供应机构有足够时间进行期初存货的清理核实工作,现将报主管税务机关的时间由六月一日前改为七月一日前。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