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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关于明确派出机构和征管职责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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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关于明确派出机构和征管职责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18-09-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关于明确派出机构和征管职责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关于明确派出机构和征管职责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8.9.3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对本局具有执法和征收职能的派出机构设置通告如下:
  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9号和光明路68号。
  管辖范围:负责全区税收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二、第二税务所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8号。
  管辖范围:负责全区重点税源企业、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税收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三、属地税务所
  (一)芦台税务所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8号。
  管辖范围:负责芦台镇桥南(芦台镇以蓟运河为界,蓟运河南侧为桥南)辖区内税收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苗庄税务所、大北税务所、芦台税务所管辖的跨区税源企业和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报验企业的税收、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工作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二)大北税务所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8号。
  管辖范围:负责大北涧沽镇、贸易开发区、芦台镇桥北(芦台镇以蓟运河为界,蓟运河北侧为桥北)辖区内税收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三)苗庄税务所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8号。
  管辖范围:负责苗庄镇、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税收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四)七里海税务所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
  管辖范围:。负责俵口镇、七里海镇、淮淀镇、清河农场辖区内税收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五)造甲城税务所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
  管辖范围:负责造甲城镇、潘庄镇、现代产业园区、潘庄农场、潘庄工业园辖区内税收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六)丰台税务所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
  管辖范围:负责板桥镇、丰台镇、岳龙镇辖区内税收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七)宁河税务所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西关村南。
  管辖范围:负责东棘坨镇、宁河镇、廉庄镇辖区内税收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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